查看原文
其他

网传中山一女子公交上遭猥亵?最新:传谣者被查!涉事男子则被行政拘留!

佛山日报 2020-02-27


这两天,一条疑似中山公交车上女子被猥亵的视频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。


视频中,一名身穿绿裙的女孩哭喊着从公交车后排座位向后门口跑去,赤裸双脚未穿内衣,而随后一名健壮男子跑来将仍在哭喊反抗的女孩强行抱回后排座位,在此过程中公交车上的几名乘客无一人上前帮助女孩。




疑似拍摄者杨某回应


今日凌晨3点32分,微博大V@科学永不止步 表示已经联系上视频拍摄者杨某,但杨某发微博称这条朋友圈是自己杜撰,并非当时公交车上目击者。


杨某微博回应:我本人不在现场, 视频不是我拍的,我在那群里保存的视频,然后就说我对我在朋友圈说的那些话,是我年少无知,我知道错了。




中山市公安局证实

事件并非发生在中山


中山市公安局今日回应:确定视频中事件系家庭矛盾,发生于外省(区)某地,并非中山。



目前传谣者杨某已被警方带回调查

↓↓↓




事件实际发生地为广西北流




详戳视频

↓↓↓




广西北流警方详解"公交女子被猥亵":

不是强奸,当事双方在“闹离婚”

早上来过派出所

↓↓↓




对此,今天下午广西北流警方

也发布警情通报进行了回应

↓↓↓


北流公安发布警情通报



《警情通报》内容如下


2018年9月25日15时30分许,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:其表姐苏某某在北流汽车总站被一名男子强行带上了一辆公交车。接到报警后,北流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,经对双方当事人及证人询问后,调查结果如下:

      

罗某荣(男、北流市人、20岁)与苏某某(女、北流市人、20岁)已共同生活多年,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。9月25日15时许,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。协商过程中,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的公交车。当晚,苏某某自行返回北流家中。26日上午,罗某荣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调查。

     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条之规定,北流市公安局决定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。

      

案件发生后,公安机关发现网上流传有“公交车上女子被男子猥亵、抢劫……”等虚假信息。警方提醒,网络非法外之地,请广大网友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
 

      北流市公安局  

2018年9月26日


从北流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可知

视频中的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


再次提醒各位网友们

一定要擦亮眼睛

提高辨别能力

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!



今日精选


 新华社发文:仅降3元!景区门票降价咋这么难?有你国庆出游的景点吗?

② 佛山五个区全都上榜2018全国百强区,全国人都羡慕坏了!

③ “最美岭南风”来了!谢边收费站恢复通车!广佛线年底也有好消息→



来源丨中山市公安局、北流市公安局、梨视频等

编辑 | 王琦玥

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
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